| 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2-05-10 | |
| 发文机关: | 优米网官方下载苹果版app网 | 发布日期: | 2022-05-10 |
| 发文字号: | 有效日期: |
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责令改正决定书
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责令改正决定书
案号:塔市市监专查字〔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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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
塔城市卓悦百盛购物广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卓婉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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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塔城市闻琴路9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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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834700 |
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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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专利标识不规范类型 |
1.没有采用中文标明专利权的类别; □2.没有标明或者没有正确标明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号; □3.附加的文字、图形标记及其标注方式误导公众; □4.在按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没有采用中文标明该产品系依照专利方法所获得的产品; □5.专利权被授予前在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进行标注的,没有采用中文标明中国专利申请的类别、专利申请号,没有标明“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字样; □6.专利未具备授权前景或者专利权被授予后依然标注专利申请标记。 | |||
塔城市卓悦百盛购物广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婉欣):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31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单位)销售的“穗之杰老妈素牛肉粒”,其产品标注为专利产品,专利号为:201930505412.4,执法人员发现该产品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执法人员通过网上检索核实,该产品的专利法律状态为有效专利。该店销售该专利产品的行为不属于涉嫌销售假冒专利产品,属于销售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的产品行为,该店的销售行为不属于涉嫌销售假冒专利产品,属于销售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的专利产品。该店的该行为,违反了《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2022年1月5日对店内所有“穗之杰老妈素牛肉粒”产品进行下架。
如该(单位)不服,可以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优米网官方下载苹果版app或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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