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5年1月13日至2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塔城市审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塔城市审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设置办公室为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推动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3月27日,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传达学习《印发<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审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塔市巡函〔2024〕122号)文件精神,结合巡察整改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分工,精心部署整改工作。3月27日,党组会议对《印发<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审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初步进行讨论。4月3日,召开干部大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再部署,确保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到位。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结合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查找症结,将整改任务逐一分解细化,拟定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制订整改方案,列出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履行职责有弱项,落实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不到位”方面
1.关于“督促整改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具体举措:一是组织全体审计组干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按照《关于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塔地党审办〔2021〕5号)严格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坚持从政治高度谋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二是完善健全审计整改台账及销号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落实审计督促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谁主审谁负责”的要求,将审计查出的每个问题落实到个人。三是每半年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整改工作进度或以上报审计委员会的方式,促进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该项任务计划于2025年12月30日完成)
(二)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落实保密工作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具体举措: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明确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各股室负责人每年不少于1次向分管领导汇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三是在2025年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领导班子分工中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其中,同时严格落实每年至少一次向主要领导汇报分管领域的工作,按要求上报分析研判报告时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该项任务计划于2025年12月30日完成)
(三)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欠缺,基层减负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会议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具体举措:一是在党组会议筹备阶段,安排办公室专人对拟召开的会议议题进行细致梳理,对于涉及关联性的会议进行精简整合召开,避免出现会议安排不合理的情况。二是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三会一课”要求,严格按照一月一次支委会,三月一次党员大会,三月一次党课的要求,统筹哪些会议议题需要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可以整合的会议整合到一起组织召开,避免再出现支委会、党员大会频次过高的情况。(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4月30日完成)
(四)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1.关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具体举措:一是加强车辆使用管理,用车时驾驶员及时填写塔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发的“塔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派车单”,严禁未经审批私自出车,尤其是对于距离较近的用车事由予以回绝,严格保障公车费用支出,在节假日用车时向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派驻纪检组及时报备。二是严格管控维修保养,车辆维修保养前,由驾驶员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详细说明维修项目和预计费用,并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三是加强对于审计项目用车管理,在塔城市审计时由审计人员自行选择出行方式,无特殊情况不予派车。(该项任务计划于2025年12月30日完成)
2.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具体举措:一是加强学习,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调整和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2022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财购〔2021年〕27号)文件,并要求做好学习笔记。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在进行政府采购之前,开展三上三下,由单位办公室提出采购需求并报财务分管领导,由领导过会一致同意采购之后再由办公室交给财务人员,严格保障采购环节不出差错,履行无主体,不采购要求。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4月30日完成)
(五)在“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主题党日开展不规范、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具体举措:一是规范开展“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主题党日规定动作,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特色内容,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再拘泥于会议室学习,而是带着问题走出去,实地参观,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同时结合传统节日、纪念日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党史纪录片等系列特色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全面梳理党员的入党时间,建立党员政治生日台账,准确记录每位党员的入党日期,同时按照组织要求在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当月或季度过政治生日,可以开展赠送政治生日贺卡、重温入党誓词、开展谈心谈话等活动,增强党员身份意识和归属感。(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4月30日完成)
3.关于“股级干部选任未履行选拔任用程序”问题的整改。
具体举措: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周三政治学习日进行学习,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不断提高全局干部的整体政治素养。二是在审计项目中培养年轻干部,要求审计业务干部都担任主审,让老审计带年轻审计人员,做好传帮带作用,让审计干部在审计项目中成长锻炼起来。三是按照市委组织部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要求对各股室负责人进行选拔任用。(该项任务计划于2025年12月30日完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和成果运用情况。
完善《塔城市审计局政府采购制度》。通过此次巡察,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对巡察中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方案,实行动态管理,坚持逐条销号,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要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到日常工作中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我局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塔城市审计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23492;通信地址:塔城市委综合楼审计局办公室A613室。
中共塔城市审计局党组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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