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二季度项目库公示
塔城市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通知》(新乡振【2021】3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各乡镇、部门申报的入库项目,经塔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调整后的塔城市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二季度项目库公示如下,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塔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确定2025年第二季度项目库储备项目共264个项目,涉及资金82859.992万元。其中,本次新增项目共计39个,涉及资金4896.272万元,其中:产业类项目11个、计划投资868.05万元(含2025年新增产业到户项目6个,涉及资金102.05万元);就业类项目9个,涉及资金22.672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17个、计划投资项目3360.55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345万元。
监督渠道:
电话:0901-6233838
详细地址:塔城市建设街幸福巷2号农业农村局5楼项目办
邮政编码:834700
附件:塔城市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表(264个).xlsx
塔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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