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关于“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公告
为深入贯彻“八五”普法规划,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塔城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的通知》(塔市依委办函〔2024〕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普法责任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根据工作分工,及时调整了由党组副书记、局长吴频烨任组长、副局长确·汪茨恪昭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任成员的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普法工作责任人,由财务室负责普法工作所需经费、监察大队负责具体工作人员,有效保障了普法工作所需的经费和人员;二是制定了《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将我局各科室具体负责内容及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宣传;三是制定了《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执法普法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将工作落实到科室、责任落实到人,并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普法工作,确保了普法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开展学法用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大事项决策前学法制度,在党组会、“三重一大”等会议前组织学法67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会议等精神;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等法治培训20余人次,于12月10日由副局长确·汪茨恪昭以“坚定法治信仰,忠诚履职担当”为主题给全体干部职工讲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治党课;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达人月月赛”、“法宣在线”、“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法治考试”等考试20余次;四是宣传贯彻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周三政治学习”、“法治专题学习”“宪法宣传周”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学习并维护宪法权威;五是加强党内规章制度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规章制度50余次,组织开展研讨活动10余次,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党规党纪意识;六是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7份,提出法律专业意见20余条,同时在召开“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时邀请律师列席参加;七是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了领导班子年终述职报告,并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八是将法治教育纳入任职培训及其他各类培训,新任职及职级晋升人员已全部参加任前法律培训考试;九是打造生态环境保**治文化阵地,设置宣传展板20余个,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时开展法治学习活动。
三、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情况
一是制定了《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法治教育基层行活动方案》,组织社区、村队共同开展法律法规进家庭等活动;二是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10余次;三是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深入企业、社区、村队,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20余次;四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20余次,组织相关考试5次;五是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10余次;六是坚持全员普法、在执法、服务企业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100余次,着力提升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守法意识;七是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走访活动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中开展入户释法宣传学习20余次,与重点人员、特殊群体进行面对面的学习沟通。
四、创新普法形式情况
一是积极发布典型案例,被自治区级、地区级引用的典型案例3篇,并通过各级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发布;二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LED屏、宣传展板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20余次,在政务服务大厅开展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治宣传;三是依托生态塔城、塔城零距离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法治宣传内容、典型案例等普法信息10余条,积极拓展普法宣传新渠道;四是通过“新广行风热线”、开展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2次。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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