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塔城市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自评情况报告
现将2024年度塔城市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塔城市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强化领导、精准普法、多元普法、服务大局为重点,全力推动法治宣传与“法治自然”实践深入融合。2024年,副局长万齐锦同志获“地区五四青年奖章”、南湖国有林管理局杨兴强同志获塔城市科协“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法责任
一是局党组始终坚持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按照《塔城地区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方案,创新开展普法宣传载体,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塔城市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塔城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塔城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目标责任、工作举措等方面进行具体部署安排。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明确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层层落实的普法工作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合同项目等提供法律意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三是加大普法经费投入,将普法经费列入每年部门财政预算,通过自行组织结合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开展普法。积极落实主题日宣传教育、日常政务宣传等法治宣传经费,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充实经费保障。
二、认真开展学法用法,提升普法能力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学法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的第一议题,将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年内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重大事项决策前学法47次,各支部累计开展周三政治学习日学法270余次、交流研讨95人次、专家辅导2场次、普法测试3场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带头讲法治课2人次,抓住“关键少数”,形成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党员干部集中学法的制度化、常态化局面。二是以“五好党支部”建设为载体,参加专家讲授业务以及骨干开展《行政复议法》《信访工作条例》以及自然资源新法新规、行政执法实务等法治专题讲座和自然资源业务培训,年内组织系统干部参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培训3场次,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30余场次,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全国自然资源系统综合业务培训班》《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理论与业务培训班》《自然资源系统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综合素养提升班》《自治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等培训,完成培训人员15人次。在市司法局组织下,为50余名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开展专题培训。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制度,目前开展线上考试4次,线下考试3次,参考4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质量,加强成果衔接和应用。
三、采取多形式普法,推动普法走深走实
一是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世界湿地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采取线下咨询、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法律知识咨询台、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册、发放环保手提袋等方式,宣传重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最大限度吸引公众广泛参与,累计参与宣传群众5000余人次。二是为提高执法质量,从案件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文书等方面入手,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采取自查自评、集中评查等方式对案卷进行评查,做到案卷评查全覆盖,2024年,已对20宗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移交塔城市食药环大队24宗,严格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不仅对当事人进行认真普法,同时对周围群众开展普法,做到查处一案影响一片作用。三是加强信访法治化普法教育。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及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向群众普及信访工作法治化内容,解答群众关心的信访投诉举报途径、信访工作法治化 “路线图” 等事项,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理表达诉求,自觉遵守信访秩序。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结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级转办18件,结案率100%,12345智慧管理平台接收求助热线问题188起,答复率100%,全年录入12345智慧平台法律法规一问一答1550条。
四、以主业服务精准普法,打好普法工作主动仗
(一)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提升自然资源服务能力。一是扩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积极推动绿色矿山建设,2024年1个采矿权完成“净矿”出让、2个采矿权完成延续工作,累计收缴出让收益4932.96万元;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完善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严格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立足推进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围绕重点建设项目做好服务保障,截至目前,重点建设项目组件上报14个,涉及面积50.6582公顷;核发选址意见书15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3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5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1项;加强土地征收、出让与供应,2024年征占农用地总计1640亩,完成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共计1750万元;招拍挂供应土地32宗,面积79.9679公顷,成交价款2.79亿元,收取土地出让金2.2亿元,保障了50万吨储煤、华夏大地等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共清理批而未供土地2514.3亩,2024年自治区下达处置任务182公顷,已处置170.98公顷,处置率93.94%。二是严格林草征占用管理,办理林地征占用22宗,共计40.246公顷;办结草地征占用46宗,共计184.3664公顷;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30份,采伐面积4625.61亩,采伐蓄积21304.82立方米;有序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年共初审不动产林权登记申请材料12宗,面积为289.37亩,完成林地矢量数据提取3365宗,入库原林权历史数据3365宗。三是全力推进规划编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完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体系,优化空间格局,有序引导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乡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目前7个乡镇已编制完成;有序开展塔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严把规划审批审核关,召开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4次,审议项目50余项;召开塔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会议8次,审议项目285余项。四是对今年市区和乡(镇)场共计155个建设项目工地,进行批后管理跟踪监察。其中市区跨年建设项目43个,新建建设项目39个,私人平房建设项目73个。五是扎实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人员全面核查塔城市2019年以来涉及占用耕地项目55个,应缴耕地开垦费743.3477万元,已全部缴清。六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累计开展市级、乡、村级巡林3044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325个;扎实推进植树造林工作,全面完成塔城市全年造林任务0.895万亩,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造2.54万亩;完成检疫苗木630.55万株,复检调运苗木、板材等241批次,未发现检疫性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完成白蜡窄吉丁防治1万亩、有害生物调查监测0.5万亩、春尺蠖防治0.2万亩;完成草原蝗虫防治面积54万亩;今年共完成2021年草原生态补播改良项目0.3万亩,项目目前已通过自验,扎实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不动产登记难典型问题。一是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实现线上“24小时不打烊”登记资料查询服务,今年司法查询、组织查询、个人查询等共27804次;统筹推进“一网通办”业务,“跨省通办”线上业务受理量为1364件;推动不动产登记领域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深化“不动产+金融服务”合作,协同推进抵押登记业务,已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3笔。二是根据塔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塔城市关于妥善处理房屋和土地登记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塔市政办〔2023〕5号),组织住建、税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办证难小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加快推动问题化解,制定并联合印发《塔城市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同时,结合关于项目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竣工备案、综合验收相关法规及规定,主动靠前,与相关部门积极对接,督促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建设单位主动与住建、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对接,尽快补齐相关手续,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截至目前,已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办证难小区9个823户。
在今后的普法工作中,塔城市自然资源局将发挥引领作用,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推进依法普法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营造浓厚的知法学法守法氛围;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丰富普法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基层、面向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塔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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