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城市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示
根据《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办法》,我局工作人员及自然资源局已对申请的1个养殖区域进行现场勘查、确认标界,水域使用情况属实,符合办证条件。本批次拟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次拟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6日—12月25日,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对水面使用权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持相关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市政府审批。
农业农村局电话:0901-6236995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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