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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医保局2024年1-10月对外公共服务办理情况

来源:塔城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塔城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2-05 12:20:02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为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将医疗保障服务延伸至“最后一米”。

一是深入推行实施综合柜员制,实现医保公共服务“一窗式”办理。强化窗口制度建设和窗口服务监督评价。办理业务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线上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8项清单全部纳入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参保群众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新疆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和经办窗口等途径实现线上线下可办的服务模式,截至10月底总办件量2万件,线上办件1.46万件,占总办件比例为73.20%。

二是健全基层服务体系。因地制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将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出具《参保凭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等28项经办服务事项下沉至乡镇(街道),成立医保便民服务站,目前塔城市辖区内12个一级公立医疗机构、3个街道卫生服务站已开展经办服务;塔城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服务下沉力度,139个村队(社区)可开展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城乡居民暂停缴费、城乡居民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7项经办服务。

三是高效办成惠民事。全力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生育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等医保事项联办服务模式。截至10月底,生育住院结算727人次,报销金额2315711.35元,直接结算率达 99%,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 720笔,资金拨付20486102.1元。

医疗保障的管理及经办服务是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是医保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具体体现,塔城市医疗保障局将不断提升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塔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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