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 填制单位: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填报时间:2024年5月10日 |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 政策文件名称 | 文号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
| 1 | 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残疾军人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3〕36号 | 残疾军人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塔城市六合地(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三楼312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901-6220161 | ||||
| 2 | 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3〕36号 | 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塔城市六合地(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三楼312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901-6220161 | ||||
| 3 | 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伤残人民警察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3〕36号 | 伤残人民 警察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塔城市六合地(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三楼312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901-6220161 | ||||
| 4 | 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伤残民兵、民工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3〕36号 | 伤残民兵、民工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塔城市六合地(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三楼312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901-6220161 | ||||
| 5 | 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烈士遗属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3〕36号 | 符合条件的烈士遗属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塔城市六合地(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三楼312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901-6220161 | ||||
| 6 | 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3〕36号 | 符合条件的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 见附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23〕36号) | 见附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23〕36号) | 个人申请 认定身份 汇总报表 核准审批 金融代发 一卡通发放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塔城市六合地(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三楼312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901-6220161 | |
| 7 | 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病故军人遗属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3〕36号 | 符合条件的病故军人遗属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塔城市六合地(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三楼312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901-6220161 | ||||
| 8 | 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3〕36号 | 符合条件的在乡老复员军人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塔城市六合地(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三楼312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901-6220161 | ||||
| 9 | 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3〕36号 | 符合条件的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塔城市六合地(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三楼312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901-6220161 | ||||
| 10 | 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3〕36号 | 符合条件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塔城市六合地(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三楼312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901-6220161 | ||||
| 11 | 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3〕36号 | 符合条件的部分烈士子女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塔城市六合地(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三楼312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901-6220161 | ||||
附件:
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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