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塔城市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公示

来源:塔城市水利局 作者:塔城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4-01 12:27:55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为加强塔城市河道采砂石资源管理,落实责任制。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塔城市对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逐级逐段落实县(市)级河长负责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现对塔城市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如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塔城市水利局




填报日期:2024.03.29

序号

所属县
(市、区)

重点河段、敏感水域

河长责任人

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

现场监管责任人

行政执法责任人

所处河湖

具体位置

姓名

单位、职务

姓名

单位、职务

姓名

单位、职务

姓名

单位、职务

1

塔城地区塔城市

阿不都拉河

阿不都拉、阿西尔、喀拉哈巴克、也门勒乡

孙志浩

市委副书记

徐克军

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磊

水资源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杨理博

水政监察大队科员

2

塔城地区塔城市

锡伯图河

恰夏镇

塔斯坦别克·木斯塔帕

市委常委

朱静

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磊

水资源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杨理博

水政监察大队科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