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2023年申请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人社规〔2020〕1号)文件规定,经社区调查初审、街道党委复查审核,现对本市2023年度第二批申请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
联系人: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一室主任 周敏
举报电话:6223518、6231862
详细地址:塔城市左公路十号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2023年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名单(第三批).xlsx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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