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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公告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7:54:06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1日至8月13日市委巡察组对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919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分工明确每条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科室,逐条逐项认真制订整改方案持续抓实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整改日常督查,开展整改评估,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通过狠抓督导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党的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9月15日以后党组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支部学习严格执行“首学制”。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对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支部学习计划、党员个人学习计划中,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人社领域的重要讲话精神形成汇编,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人社系统的系列讲话精神。三是严格按照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求规范开展,结合个人实际撰写研讨材料。

该项任务已于20231031日完成。

2.关于推进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政策对象、办理流程、审核内容及各环节工作职责。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财政局协调联动,加快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对基层创业政策及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办理能力。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范围。截至目前,已放贷9人。二是年初成立了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目前,已圆满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三是加强诚信等级评价业务学习,进一步明确评价标准,规范评价流程。组织企业开展培训,加强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宣传。对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时重点依据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以及专项检查进行综合评定,确保劳动生产秩序的规范化。四是督促塔城丝路创新创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巡查整改要求,切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好已入驻企业管理服务和剩余房间招募。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2月19日前完成。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年初、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密切配合,强化分管领域监管责任。二是严明纪律,压实责任。加强对 “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为党员干部把好第一道关口。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2.关于“主责主业不够聚焦”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宣传社保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开展各类政策的培训,通过网络、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方式突出宣传工作重点。二是对企业下发稽核通知书限期缴费。对稽核通知书不予理睬不来缴费的企业安排专人下到企业进行催缴;与劳动监察大队共同办公对参保企业经核实缴费确实困难,企业愿意继续缴纳的,企业上报缴费情况说明。

该项任务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关于“档案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学习,增强人事档案工作意识。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转递等相关制度,提高人事档案管理能力,规范人事档案内部流转程序,建立《塔城市人社局人事档案管理内部规范流程》。定期核查在库在编人员人事档案,查出所缺材料,及时充实完善档案内容。二是强化监督,优化内部职能管理水平。用制度对管理进行监督,明确人事档案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台账,对借阅档案,动态预警提醒。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4.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财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强化财政知识的学习,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会计核算工作,并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使用部门互相清查,做好科室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及调配资产登记。三是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工作,已将不能使用的电脑、打印机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进行清理、处置,注销其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卡片,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四是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关于实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采购的采购管理和检查监督,防止损失浪费。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5.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追缴力度,成立社保基金行政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工作措施。二是组织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干事进行政策培训,指导各事业单位将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加强科室业务人员的政策学习。在调动人员调动前,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核定岗位的空岗情况,按照拟调动人员同等岗位兑现工资待遇。如无同等岗位,明确告知拟调动人员按调动工作前低一级岗位兑现工资待遇。三是利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每季度定期发公函给公安、法院、卫健委、调取失踪人员、服刑以及死亡人员信息。及时在基层服务平台进行暂停和移送处理,有效缓解了违规待遇追缴的压力。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组织引领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党员监督管理,张贴上墙接受监督。不断强化党员的党性教育,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号召动员天勤、恒星、鑫兴职业培训学校职工向党组织靠拢,并组织各负责人参与党建活动,引导负责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三是坚持党员干部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精神,增强党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核心作用突出。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

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按月收缴党费,按季度上缴机关工委,做好归档工作。二是加强对党组织关系转接的监督管理,规范党关系转接,每次转接留存好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做好登记管理,确保及时转接。三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分类施策,将退休老党员纳入党小组,明确党小组职责,掌握老党员生活思想动态,送去党的政策与关怀。

该项任务已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

3.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局党组对下级支部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下级支部落实党建各项工作,落实党组包联机制,强化分类指导,建立包联台账,指导支部工作。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做到要素全加强党建基础工作,开展党务培训,提升局机关干部党务知识水平,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和成果运用情况

塔城市人社局党组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贯穿接受巡察的全过程,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在制度层面进行整改,不断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长效。巡察反馈问题23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3个、正在整改0个、尚未整改0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1人,建立完善制度8项,清退款项2.7437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8.512万元。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织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一、二、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将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

(二)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着力推动工作。坚持把整改工作和人社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工作的过程,变成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的成果,推动塔城市人社系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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