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阿不都拉乡党委关于地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0年9月17日-10月14日,地委第一巡察组对塔城市阿不都拉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0年12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部署
乡党委把地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乡上下深刻领会把握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务必全力抓紧抓好。一是召开乡党政联席会议,认真学习地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分析,深刻反思。第一时间成立了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二是严格按照地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研究具体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分类盘点销号。三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通报巡察反馈意见,讨论巡察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注重工作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自治区党委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针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扎实”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阿不都拉乡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现场处置流程,提升整体管控能力。二是合理设置市场摊位41处(动态),并与摊主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41份。三是联合派出所排查辖区内商铺77家,按要求七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针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有短板”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乡党委于2020年12月将库吉拜北村、乔拉布拉克村标准农田改造实施安装滴灌项目,提请纳入塔城市扶贫项目库,并确定为2021年拟建项目。二是监督库吉拜南村克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每年按时为8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8.6万元。同时,吸纳贫困户20人在合作社就业;鼓励贫困户参加辅警、护边员、公益性岗位和外出务工等方式实现稳定就业356人(动态)。三是加强“扶志”教育引导,激励贫困户树立自我发展意识,自觉感恩奋进;落实“扶智”教育工作,先后为22名贫困学生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6.6万元。
3、针对“统筹壮大集体经济乏力,美丽乡村建设滞后”整改进展情况。制定《阿不都拉乡2021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着重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集体土地、国有土地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彻底清缴历年来农户欠款的承包费,进一步严格集体土地管理,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规范集体土地发包程序,杜绝村集体财产流失,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探索发展陆地蔬菜种植业。制定了2021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计划,对村内破墙烂圈进行了清理,同时开展改厕工作。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阿不都拉乡班子成员依托中心组开展了一次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谈意识形态工作——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进一步达到净化政治灵魂,加强理想信念的作用。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2月份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强化“一岗双责”,已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三是根据安排部署要求,2021年1月乡党委重新调整审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审读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
1、针对“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12月9日乔拉布拉克村“两委”、驻村工作队针对《草原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学习,制定整改措施和关于《塔城市阿不都拉乡乔拉布拉克村草场重新划分及分配草原奖励金(初步)整改方案》的报告,开展整改工作。二是乡党委协助指导乔拉布拉克村“两委”组建草场清查小组。三是结合局部调整后的结果,按程序重新核算奖补资金。
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1月塔城市纪委给予阿不都拉乡卫生院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2021年2月4日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二是制定《阿不都拉乡会计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程序,强化制度执行。三是2020年9月22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阿不都拉乡人民政府2017年-2018年财务收支进行专项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四是认真履行财经领导小组职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各村信访举报小信封和信访宣传展板,凡是举报的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后严肃问责。
3、针对“干部作风不实”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和完善了《统计工作职责》、《统计例会工作制度》,调整了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1年统计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统计工作例会,严肃统计工作纪律,消除因冰雹造成的复播,错过青贮收获农时等客观原因导致统计数据未及时更新。二是成立了阿不都拉乡2021年强农惠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管、分管领导和各站(所)、村队负责人和相关责任,认真执行申报流程,严把申报关、公示关、核对关。三是对2015年以来全乡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再次梳理,形成了书面报告,坚持对地力补贴申报面积和发放金额进行两次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
1、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党委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例会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学用结合,11名班子成员分别结合业务工作撰写了一篇调研报告。三是按照村级“星级化”创建的要求,19个村已申报了创星计划。四是对照软弱涣散党组织摘帽标准,已完成村级自查,乡级自验,市级初验工作,两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均已晋位升级并通过地区级复验。五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作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牌匾并对党务工作人员培训一次。
2、针对“党委不重视抓班子带队伍工作”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委中心组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强化了团结担当的意识,增强了干事创业的信心。二是按照岗位职责和个人特长统筹调整班子分工,做到人岗相适、形成合力、提升战斗力。三是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开展了谈心谈话,相互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完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四不直接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五是召开以巡察整改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将需要整改的问题做为自我剖析、检视问题的重要一环,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3、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欠缺”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制定“一岗双责”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单。二是制定《塔城市阿不都拉乡财政资金监管办法》等财务管理规定,坚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发挥监管作用,确保乡财政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三是2021年2月组织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站(所)长召开了一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做到警钟长鸣。
4、针对“地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岗位职责和个人特长统筹调整班子分工;完善落实“三重一大”“四不直接管”制度,执行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三公”经费监管办法,建立“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注重账物相符。三是债务化解工作。做好阿不都拉乡丰兴苑富民小区债权债务处理工作,2021年1月12日在《塔城日报》刊登债权债务登记公告,委托新疆经纬测绘有限公司对房屋现状和目前市值进行重新评估,为下一步售房提供价格参考及依据。
5、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库吉拜南村扶贫羊欠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梳理核实错发扶贫羊户主和数量,提出下步工作计划。二是对未交款项的农户,已下发催款通知单47份。三是对于故意拖欠、逾期不交甚至无理取闹者,村委会计划提起诉讼,确保应收尽收。四是由包村领导牵头,制定了学习计划,组织库吉拜西村支部班子成员对党章以及两个“条例”的学习,并对培训内容进行测试。五是目前进行了一次培训。
三、整改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21年3月6日,地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14条问题中,8条已整改完毕,6条正在持续整改中,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已整改的问题突出建立长效机制,未完成整改的加大推进力度。切实用好巡察整改成效,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阿不都拉乡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901-6972086,19809016558,电子邮箱:529749541@qq.com,收件地址:阿不都拉乡纪委)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党委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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