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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完成情况反馈公告

来源:市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04 16:33:4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根据塔城市委统一安排,2021年10月18日至12月10日,九届市委第一轮对4个市直单位(部门)、8所中小学校开展了常规巡察。近日,市委巡察组完成对被巡察单位的巡察反馈。

本轮巡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三个聚焦”作为监督重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巡察监督。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推进各项工作改革、服务群众和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同时,巡察组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单位(部门)思想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彻底;有的单位(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有的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有力,对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有差距等问题。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强调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发力,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形成巡察整改监督合力,不断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公开曝光,确保责任落实。

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就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督促分管(联系)单位(部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表态,并要求分管(联系)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巡察过程中,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中共塔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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