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健康提醒10.17
广大居民朋友:
10月16日0时-10月17日7时,陕西新增2例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病例活动轨迹如下:
闫某,女,62岁;姜某某,男,65岁,俩人系上海某高校退休教师。
10月9日8时,该2人由上海浦东机场搭乘CA1216航班,于10时40分到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13时54分转乘MU9649航班前往甘肃省张掖市;10月9日-15日,在甘肃、内蒙古自驾旅游;10月15日8时,持13日内蒙古额济纳旗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搭乘MU2165航班(嘉峪关-西安),于当日15时抵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后乘坐出租车于17时到达西安唐隆国际酒店(曲江新区雁南四路98号),办理入住后未再出入其他公共场所。据调查,该2人10月15日9时在甘肃省嘉峪关市中医医院进行1:10混检,结果异常,当地通知该2人原地等候,但该2人自行离开。
10月16日8时15分,该2人搭乘出租车前往西安市第八医院进行核酸采样检测,9时由西安市第八医院搭乘出租车前往大雁塔,在大雁塔北广场及大慈恩寺游玩,11时步行至侗庆楼古法面新陕菜就餐,随后于12时20分步行返回酒店休息;10月16日14时30分,搭乘出租车前往西安市第八医院查看结果(结果待出),15时40分搭乘出租车返回酒店;10月16日17时,西安市第八医院初筛结果显示阳性,随即对2人落实隔离留观措施。经省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目前该2人在西安市第八医院诊治。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市各族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紧急提醒如下:
一、具有10月9日以来陕西西安、甘肃省和内蒙古旅居史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部门(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同时配合落实好相应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有瞒报谎报情况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近期各族干部群众非必要不前往重点地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要主动向所在地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如实报告近14日内旅居史和接触史。
三、做好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管理。在人员密集和封闭场所,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勺公筷、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近期不举办大型活动、会议,各类聚集性活动必须严格审批,服从当地基层党组织管理,中高风险疫区的人员严禁参加聚集性活动,否则将依法严处。
五、若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部门(单位)报告,或拨打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电话(0901-6268771),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与隔离,等待安排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六、及时主动接种新冠疫苗,筑起免疫屏障。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主动有序到辖区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塔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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