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批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批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的通知》(新农经[2021]78号)文件要求,通过各乡镇推荐,结合市农业农村局对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品牌建设及带动农户增收情况进行筛选,并征求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水利局、供销社等部门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积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塔城市也门勒乡金天汇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众诚综合专业合作社、塔城市阿西尔乡草根种植专业合作社、塔城市二工镇城南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申报第六批自治区农民合作示范社。现将以上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18日。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应公示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依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0901-6225785
联系地址:塔城市新华街饮马巷3号塔城市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办公室;邮编:834700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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